首先,需要參考的是《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》GB55002-2021。雖然該規范廢除了之前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中關于“防排煙風道、事故通風風道及相關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”的條文要求,但仍然對非結構構件及附屬機電設備的抗震設防提出了明確要求。
具體來說,規范要求建筑的非結構構件及附屬機電設備(包括3C離心式排煙風機)自身及與結構主體的連接應進行抗震設防。同時,管道、電纜、通風管和設備的洞口設置應減少對主要承重結構構件的削弱,洞口邊緣應有補強措施。此外,管道和設備與建筑結構的連接應具有足夠的變形能力,以滿足相對位移的需要。
在設備安裝時,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:
技術方案中應對支吊架進行受力分析計算,包括抗震力,確保其牢固可靠。
合理設計各種支架、支座及其連接,使其具有變形能力。
設備基座或支架要有足夠的強度,連接基座或支架的連接件和錨固件也要有足夠的強度,并與設備基礎及支架連接牢固。
結構施工時,用以固定建筑附屬機電設備預埋件、錨固件的部位,應采取加強措施,以承受附屬機電設備傳給主體結構的地震作用。
這些要求都是為了確保3C離心式排煙風機在地震發生時能夠保持穩定、安全運行,減少次生災害的發生。